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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一)

山东税务 2022-03-26

1.请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后,能否选择手工扣款方式缴纳税款?

可以。您需要提前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缴税方式维护(增值税等)”进行维护,只需维护一次,后续一直生效。

维护成手动缴税后,您可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下“网上申报缴税(增值税等)”手动发起缴款,并实时获取缴款结果,在征期最后一天23点前可以使用该功能。这样,您可以根据自己存款账户情况,自行决定何时发起缴款。

由于扣款可能会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导致扣款不成功,建议您预留好时间,尽量提前发起缴款,以免缴款不成功导致产生滞纳金。


2.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申报时,提示“请确认是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有异议,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按照相关业务要求,纳税人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时,电子税务局自动判断您是否为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出现以上提示,点击“确定”继续申报即可,不能享受增值税小规模减征优惠。如您单位非一般纳税人,出现了以上提示,则请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再进行确认。也可联系96005656坐席电话或咨询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协助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3.我单位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申报时,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请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为何不能通过网上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按照相关业务要求,电子税务局对本期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预缴税款表申报已给出提示信息,请您前往税务机关申报。


4.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小微企业能否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减免新政?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8〕77号),自2019年预缴申报起才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收入、支出相关项目如何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就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即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6.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股东信息项是否仍需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7.《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中,一个项目如何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的品目?

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选择完不动产项目后,在申报明细后点击“增加”按钮新增一条明细信息,然后选择需要申报的品目即可。


8.我单位已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维护了增值税不动产项目信息,在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时为何带不出来?

请您确认是否已保存了申报表,然后再进行的不动产项目登记。如已保存过申报表,请点击申报表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获取项目信息。


9.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历史查询”--“申报情况明细查询(城建税等)”,查询2018年4月申报的信息,下载后打开申报表显示无数据。应如何处理?

查询2018年4月份通过“原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数据,请下载下adobe reader阅读器,用该阅读器打开即可查看到原申报数据。当前申报期申报的报表无需再安装adobe reader阅读器可直接打开查看。


10.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房产税,为按月申报,提示“没有查询到该纳税人有效的房产信息,请进行税源采集!”,我单位已进行了税源采集,请问应如何处理?

遇到此类问题时,请您从以下两方面确认:

1、首先确认纳税人是否认定了房产税按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2、确认采集信息中申报的有效期是否在当前税款所属期内。


11.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时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在当前税款属期内没有应申报信息”,无法继续申报,应如何处理?

请确认您单位的税费种认定起始时间,如为3月1日开始,不包含本申报期则本期不需要申报,从税费种有效期开始的时间再进行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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